隨著國資國企改革持續(xù)深化和財政收支壓力的增加,在國務院頒布的《關于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意見》指導綱領下,如何有效利用和盤活國有資產資源成為提升地方經濟活力的重要課題。尤其對于基本面相對較弱、財政收支形勢嚴峻的區(qū)縣級政府而言,進一步強化國有資產資源管理,盤活閑置資產和優(yōu)化資源配置的同時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能夠有效降低政府債務風險、減輕國企負債壓力、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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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產盤點劃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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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清查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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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先易后難、階段推進”的原則對區(qū)內存量資產進行盤點清查,結合實際情況可依次對區(qū)屬國有企業(yè)、局辦企業(yè)和局辦存量資產以及鎮(zhèn)街、村社資產進行盤點,建立“區(qū)-鎮(zhèn)街-村社”三級資產信息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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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梳理的過程中,尤其對待報廢資產、盤虧資產、盤盈資產、閑置資產等做到徹底清查,并從法律、財務等方面對資產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分析,摸清資產歷史沿革、權利屬性、運營收益和歷史遺留問題,為后續(xù)資產的劃轉盤活打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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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評估劃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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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區(qū)縣級政府在完成國有資產盤點盤活課題時,可考慮以幫助區(qū)屬國企提高主體信用評級為導向,以能夠最高效率注入評級主體和最大限度壯大資產規(guī)模為原則,通過對未入賬和低值入賬資產進行重新評估實現(xiàn)資產增值、深度挖掘可用無形資產等方式,劃轉至評級主體彌補資產缺口,從而實現(xiàn)有目標地挖掘和劃轉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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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產資源盤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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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分級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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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區(qū)內資產資源分散分布、種類繁雜,尊龍凱時咨詢創(chuàng)新設計“資產盤活優(yōu)先級模型”,對各類資產從戰(zhàn)略規(guī)劃、業(yè)務協(xié)同、盤活效率、融資潛力及政策導向五個方面進行全面評價,篩選出需優(yōu)先盤活的資產,幫助提高盤活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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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zhàn)略規(guī)劃評價指資產功能能否適應評級主體未來戰(zhàn)略安排,針對單項資產是否有相關戰(zhàn)略匹配,如果匹配戰(zhàn)略是否仍有潛力可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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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協(xié)同評價指該資產是否有機會與其它區(qū)屬國企或項目形成上下游或區(qū)域聯(lián)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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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活效率評價指綜合考慮影響資產盤活的法律、政策、技術等因素,評判需要多高的技術門檻、管理水平或資本實力才能實現(xiàn)資產的有效盤活,及資產盤活后的預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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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潛力評價指對資產的現(xiàn)有融資情況進行評價,是否進行了抵押或已經被資產化,已抵押的資產估值是否充分,是否仍有進一步融資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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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導向評價指盤活該資產是否順應當?shù)卣咭?,如為盤活該資產重新規(guī)劃資產外觀、資產用途、經營主體等是否會受到政策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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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盤活優(yōu)先級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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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分類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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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國有資產資源盤活思路,對于不同類型的資產資源,結合資產特點和收益能力,采用不同的盤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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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辦資產資源方面,對于經營性資產一般可根據(jù)其特性通過劃轉至具有相關業(yè)務的區(qū)屬國企經營進行盤活。對于需要保留一定社會公益性服務功能的部分資產,則需要在合規(guī)前提下進行個性化考慮,如通過設置廣告位并將經營權移交至國企的方式盤活區(qū)內燈桿,通過引入運動培訓項目、增設標準化程度高的零售項目、承辦賽事、展覽等多樣化活動等方式盤活體育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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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辦企業(yè)方面,需要考慮資產、業(yè)務、人員三方面的盤活,主要通過股權劃轉或托管至業(yè)務相關度和協(xié)同性較高的區(qū)屬國企的方式進行盤活。如將酒店、浴池資產劃轉至有酒店運營業(yè)務板塊的區(qū)屬國企;將有園林資產的局辦企業(yè)劃轉至以文旅開發(fā)運營為主業(yè)的區(qū)屬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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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zhèn)街資產資源方面,常見有如拆遷安置后剩余的閑置棚改安置房,可將位置相對較好、租房需求相對旺盛的社區(qū)房屋改造為保租房進行出租,將位置相對偏僻的閑置房屋資產則可以改造為社區(qū)團購服務點,作為團購前置倉儲站點或提供線下自提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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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遺留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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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資產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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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等大宗資產只有在所有權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才便于流轉、抵押。劃轉盤活過程中需要遵循依法依規(guī)、尊重歷史、先易后難的原則,針對部分房屋、土地產權尚未確認的情況,分類推進權屬確定,出清房產土地資產遺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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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有政策依據(jù)或已有明確處理意見,僅缺少證件的資產,建議主管部門推進產權證明辦理。對于缺少政策依據(jù)、權屬來源或報建資料缺失不齊/規(guī)劃不符/存在登記問題、存在國企改制資產處置問題、需多單位配合協(xié)調推進(如自然資源局、國土局、國資局、單位主管部門等)的資產,建議由國資局及相關部門針對具體問題展開研究,一事一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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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人員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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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涉及劃轉的局辦企業(yè)的人員處置方案時,可將人員進行分類盤點,共分為退休返聘人員、下崗或自謀職業(yè)人員和在崗人員三類??傮w上按照“人隨資走”的大原則進行人員統(tǒng)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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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員原則上在協(xié)議期滿后一律清退,下崗或自謀職業(yè)人員繼續(xù)按照原企業(yè)與職工約定維持執(zhí)行,在崗人員可分流至其它區(qū)屬國企、內部退養(yǎng)或辭退。其中,分流需考慮員工意愿和工作經驗,如對同一單位或同一崗位,有意愿的員工人數(shù)超出接收人數(shù)限制,可采用競爭上崗方式選拔員工,分流后需為員工辦理勞動合同主體變更,并按照新單位標準執(zhí)行薪酬待遇;對于接近退休年齡、分流再就業(yè)面臨挑戰(zhàn)或有內退意愿的員工可協(xié)商進行內退,按月為員工支付生活費。